10月9日上午,我市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授牌仪式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现场
省工商局副局长刘建华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春萍讲话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张敏)10月9日上午,我市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授牌仪式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七楼会议室举行。省工商局副局长刘建华、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春萍出席仪式并分别讲话;省工商局消保局、省消保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陶瓷工业发展局、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陶瓷示范店获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布了我市今年首批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单位名单,并为我市30家陶瓷经营户授予了“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牌匾。
刘建华首先代表省工商、省消费者协会向首批30家获评“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的经营者表示祝贺。他指出,今天获评的30家“放心消费示范店”不仅是景德镇市首批获此殊荣的企业,也是全省首批挂牌的“放心消费示范店”,希望广大的经营者以此次授牌为契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他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以此次创建试点工作为契机,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实现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也希望全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对参创经营者的社会监督,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以实际行动洞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春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陶瓷市场诚信体系。构建有序的陶瓷市场环境需要织密市场监管这张网,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陶瓷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二是要强化协同推进,全方位构建陶瓷消费维权新机制。陶瓷消费维权工作涉及众多领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动员各方力量,发挥社会作用,加强对消费者的全方位保护,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社会新机制;三是要强化质量意识,全心全意维护陶瓷消费者利益。各陶瓷企业要不断提供优质陶瓷消费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积极落实消费维权制度,在消费维权源头治理上发挥表率作用。
据了解,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与首批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签订承诺书,不断督促经营户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督促经营者统一完善自律制度,建立《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消费环节先行赔付制度》等;统一向消费者公示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明码标价、信息透明,不售假、不强卖、不欺诈,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对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资格的经营户,将收回牌匾、证书和标识,并对外公示。
据介绍,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一套具有景德镇特色的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早在今年6月份,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曾宣传发动全市陶瓷经营户、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抽查资料、听汇报以及现场查看对申报单位尽心细心严谨的审核。经营者是否守法诚信、参创履责、制度健全,是否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等都纳入示范店创建标准,这种评定每年将会进行一次。
为我市30家陶瓷经营户授予了“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牌匾
为我市30家陶瓷经营户授予了“放心消费(陶瓷)示范店”牌匾
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