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GB4806.4-2016)(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6年10月19日发布,并将在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的强制性标准,只要是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该类陶瓷制品都必须符合GB4806标准要求。
新标准在技术指标上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变化,首先,新标准不再把陶瓷制品分为非特殊装饰产品与特殊装饰产品;其次新标准规定铅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31604.34-2016,镉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31604.24-2016;此外,新标准指出,扁平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指标按面积计算,溶出限量要求铅(Pb)≤0.8 mg/dm2、镉(Cd)≤0.07 mg/dm2,规定了迁移的时间和温度,并增加了对烹饪器皿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要求;同时新标准增加了迁移实验条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符合标准是食品安全得以保证的重要环节。江苏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各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一是要密切关注相关新标准的检验要求及其他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二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尽早采取措施,从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等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隐患;三是从严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合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