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规定》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近期,各省市陆续公布了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经有100多家陶企被列入了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广东江门有15家(资讯|15家陶瓷厂上了2018年江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四川省有30家(30余家陶企被列入2018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而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河南、陕西等6省有112家陶企被列入了“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来源:各地环保局,陶卫网记者整理。由于名单较多,若有失误,敬请见谅)
环保部门表示,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污环节、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此外,根据此前计划,2018年之后陶瓷行业将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改革后将实现“一证式”管理。据悉,国家版排污许可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分正证和副证。其中正证印有证书编号、地址等信息,通过证件上的二维码扫描后可进入网络平台,清晰地显示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地点、主要污染物类别、排污权的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就连几个排污口的位置也在卫星地图上有清晰标注。这些信息全部对外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除了扫描二维码,登陆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也同样可以看到这些信息。
副本则多达数十页,既写明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也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也赫然在列,成为排污权精细化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