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唯”亲
所谓不“唯”亲,就是在起用上面所说的那些表现优秀的家族成员的同时,一定要大胆任用外聘来的优秀专才。绝大多数民企都聘用了生产、营销、财务等方面的专才。但在不少老板眼中,这些员工只是为企业所用,换句话说他们只不过是间接成本,就像企业必须要买设备,买原料一样。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公司舍不得花钱对他们进行培训,因为觉得他们可能只是一些过客,他们也很难得到提升。在这些企业里,外聘员工觉得他们并没有受到尊重,所以根本谈不上会有什么创造性和忠诚度。在这里我们要大声向民企老板们说,请你们注意缺乏对员工的尊重也许是企业管理中最具毁灭性的“原罪”。之所以说是毁灭性,就是说在这种企业文化下,他们的生产力根本不可能有效地发挥出来,企业花了钱,甚至可能是花了重金,到头来可能连本钱都捞不回来。因为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员工的跳槽率是非常高的。
因此,无论从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还是从现代企业文化的角度上去看,企业的员工,不论是家庭成员还是外聘员工都应被视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从理论上认清了这一点远远不够,在实际操作上要切实做到这一点非常非常难。因为如果企业老板把外聘专才真正当作企业的宝贵资产,他就要切实地做两件事:第一件是要放权,第二件是要授权,充分授权。这两件事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上次谈到企业老板把外聘人才真正当作企业的宝贵资产,他就要切实做两件事:第一件是要放权,第二件是要授权。这两件事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现代企业制度主张所有权和经营权应适当分离。企业的拥有者如果不是管理高手,最好是只做董事长,不做总经理,而是招聘外来专才做总经理。这对不少民企老板来说,真像割他们的肉一样。因为自企业创建以来,老板就是说一不二的人,什么事都管(人、财、物、产、供、销),什么时候都管(夜以继日),已经习惯了。一句话,大权独揽。现在要将经营权交给外聘的总经理,实行什么“总经理负责制”,又要有职有权,包括人权和财权,这个变化太大了。许多民企老板不能适应,经常有意无意地干涉总经理的工作,侵犯总经理的职权,甚至逼得外聘来的总经理愤而辞职。这时,有的民企老板会说,我也不想这样呀,可是不知不觉就发生了,我也没办法。其实,说到底是一个观念的问题,企业要什么样的经营文化的问题。
大量民企的经营实践证明,当老权真正转变了观念,接受了崭新的经营文化观念,即企业是社会的企业,企业是现代社会的企业,因此企业必须按照现代企业文化的模式经营运作,所有者和经营者各司其职,相互提携,又相互制约,这样的企业才能在最优秀的企业人才的领导下,经得起市场竞争大潮的冲击,不断发展壮大。必须指出,这种企业文化观念的转变,由于必须脱胎换骨,因此对民营企业家说来会感到十分痛苦。但是你要想一想,母亲们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分娩的阵痛是刻骨铭心的,但阵痛过后,一个朝气蓬勃的新生命诞生了。企业也是一样,长痛不如短痛,不彻底破除旧的企业文化,新的企业文化就不能建立。
再谈授权。一提起授权,不少民营企业家就认为是要他们交出权力,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董事会仍然是大权在握,他们要放弃的只是命令和控制。仅仅这一点就令一些民企老板十分不安,因为他们感到失去了唯我独尊的控制感。其实所谓授权就是把控制权转移到优秀的专业经营者手中,这样可以铲除狭隘和官僚的障碍,使专业管理者能发挥所长,使企业能更高效、更健康运转。这对民企老板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