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具有诸多类型的企业,他们遵循着各自的规则运行着,运行效率高低与利润点却大相径庭,其服务对象、竞争优势、无形资产比重等要素也各具特点,根据这些进行高低分类,共分成四大类:
三流企业依靠卖力气挣自己员工的钱;二流企业依靠卖产品和服务挣消费者的钱;一流企业依靠卖品牌、技术挣其他企业的钱;超一流企业依靠卖规则挣整个行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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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流企业依靠卖力气挣自己员工的钱 三流企业卖力气,正如我们日常所说的“来料加工”型企业,自己没有任何竞争优势,依赖于其他企业给予“配额”,大致属于“包工队”层次的企业。因竞争对手过多,自身实力欠佳,只能靠出卖自己劳动力来赚些劳务费,挣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企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变相赚取企业员工的辛苦费,是各种生存方式中档次最低的一种,但却是我国企业数目最多的一种经营模式,其中以乡镇企业、老重工业基地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和小型民营企业为多。
二、二流企业依靠卖产品和服务挣消费者的钱 企业卖产品和服务都是运营效率不太高的一种形式,相比较而言,卖服务比买产品的运营效率高一些。
卖产品的缺点是因产品本身的原料成本占居成品成本很大的比例,故利润率较低;生产设备的投入较大,影响资金的周转;产品直接供应给终级消费者,售后服务所花费的资金、精力较大;顾客数目较大,市场推广成本较高;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强烈,企业满足其需求的难度较大;同类的竞争较为剧烈,市场空间狭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种法规相继出台,企业因不慎的失误致使赔付成本高居不下;假冒产品屡禁不止;对产品的经营模式、行业规则等,整个社会都已经相当透明,运营方面的法规也已经很规范,差异化经营难度较大。以上这些问题都阻碍着企业的运营效率。
卖服务的模式与卖产品相比,除利润率较高外,没有其他的优势,二者都是通过出卖产品和服务挣消费者低层次需求的钱。这样竞争最普遍的结果是打价格战,既不是双赢,也不是一赢一输,而是双输,对企业双方和社会的发展都不利。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在产品和服务上赋予能满足消费者高层需求的附加值,如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加上品牌、技术、管理等附加值,使消费者能感到“高贵”、“富有”、“荣耀”、“幸福”等满足,同时也使产品成本至售价之间的空间变大。由品牌、技术、管理造成的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同样也在加剧,价格战从不会波及到这里,比如可口可乐不降价,销量依旧逐年上升。
本质上,只要赋予用核心竞争力武装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就是较高的运营模式,活的就比较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