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方有利型谈判技巧
规定最后期限。即谈判一方向对方提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超过这一期限,提出者将退出谈判。
不开先例。即不随意接受对方的交易条件,尤其是价格等条款。所谓“先例”是指在过去的交易中从来没有答应过的某些交易条件。卖方在运用这一谈判策略时,对所提出的交易条件要反复斟酌,说明不开先例的事实与理由,使买方确信。价格陷阱。即利用商品价格的变化以及人们对其普遍存在的心理,把谈判对手的注意力吸引到价格问题上来,使其忽略对其他重要条款的讨价还价,从而争取谈判的主动。
(2)互利型谈判技巧
休会。在谈判进行到一定阶段或遇到某些障碍时,谈判双方或一方提出休会一段时间,使双方有机会恢复体力和调整对策,推动谈判顺利进行。
非正式接触。谈判人员有意识地同对手非正式接触,一起娱乐游玩,以便增加双方的了解与友谊,促进谈判顺利进行。 开诚布公。谈判中,谈判人员袒露自己的真实思想,往往会促使双方通力合作,使双方在诚恳、坦率的气氛中达成协议。
润滑联络。谈判人员在相互交往中,通过馈赠一小些礼品以表示友好和联络感情。
(3)我方不利型的谈判技巧
疲惫战术。通过许多回合的拉锯战,使双方感到疲劳生厌,以此逐渐消磨其锐气,把我方在谈判中的不利局面扭转过来。
先斩后奏。即先成交,后谈判。实力较弱的一方通过向对手提出一些附加利益,促使协议达成。 以上介绍的几种营销谈判技巧是一些常用的策略。有经验的谈判人员在实际活动中能随机应变,综合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因此,要在谈判中取得主动并获得成功,必须在实践中体会、磨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