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发电集团财务总监蒋建华表示,两税合并影响不大,过渡期足够企业把优惠政策用完
2005年1月14日,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
“现在谈影响还有些为时过早,毕竟还有5年的过渡期,”西门子发电集团财务总监蒋建华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外资企业对“两税合并”曾作出比较激烈的反应。2005年年初,当时包括西门子、摩托罗拉、东芝、诺基亚、三星等在内的54家知名跨国公司曾联名上书相关部委,要求将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5年—10年。不过,随着两税合并进入立法程序,外资企业则表现出了“积极”的一面。
西门子早有准备
“公司已经早有准备,在这5年的过渡期内,已经足够把企业还没有用到的优惠政策用完,比如‘两免三减半’。”蒋建华说。所谓“两免三减半”是指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蒋建华认为,与税收政策相比,对外企影响更大的政策是行业准入制,尽管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大大放宽了外资准入国内的业务领域,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配套的操作性程序规范,使得外资实际进入有关业务领域的过程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而企业相关的技术研发却必须先行,一旦投入方向失误,就会失去国内市场的巨大商业机会,而且原来的巨额投入也将颗粒无收,这使得有关行业准入限制的风险凸现。
“‘两税合并’只是所有对外资优惠政策中所调整的极小的一部分,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外商在中国投资,本身就享有了诸多的优惠政策。”一家本土企业的高层对此表示。
据了解,外商在中国投资,大部分落户各地高新区,不仅享受了国家关于高新区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政策、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国内采购优惠政策、进出口关税减免政策,还充分享受了各高新区自身为招商引资量身打造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优惠一年获益25亿
据蒋建华透露,西门子集团每年从税收的优惠政策中的获益大概占销售额的5%,按照2006财年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达到504亿元人民币计算,西门子集团至少从中获益25.2亿元人民币。
西门子全球的各种业务均已进入中国市场,包括自动化和控制、电力、交通、医疗、信息和通信、照明以及家用电器。其核心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解决方案。
在过去的三年中,西门子中国实现了两倍于中国GDP平均增速的增长,销售额翻了一番。2006财年(截至2006年9月30日),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其销售额飙升了37%的成绩荣获西门子全球最佳地区公司称号。对此,西门子中国首席财务官李锦霞女士强调说:“这表明中国已成为西门子全球业务的支柱之一。”
我国目前实行两套税收办法,对内资企业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外资企业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专家表示,这种做法,即便在全球也极为罕见。
据了解,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15%至24%的税务优惠,实际上各个地区还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给予了更多的优惠;而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33%,内资微利企业享受27%和18%的照顾税率。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外资创造了中国约33%的GDP,却只缴纳了中国约20%的税收。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严重不平衡,外资优惠过多过大,直接制约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