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太低,还会使得许多生性老实的技术人才远走他乡,漂洋过海。
工资太低,人工便宜,又会使得企业不思改进技术以节约人工。在西方国家,人工很贵,这促发了人们改进技术的热情。
工资太低,才会“省”出大量金钱和财富,让那些贪官污吏和不法劣商有钱财可贪。
工资太低,能够使“少数人先富起来”的理想得以尽快实现,这是不假。所以不少学者使劲鼓吹“低工资”。例如一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员李剑阁就公然鼓吹“血汗工厂”;而着名经济学家王梦奎也说过,“现在低工资制是应该说是我们对外经济的一个优势。”这种短视的、应和上面的学者的论述,目前很普遍。原因是,学者们自己不会去当工人、拿低工资的。而不同地位的人,就会说出不同的话来,这毫不奇怪。
如何能够改变“低工资”状态?
我曾在未获出版的一本书稿中写道:对于中国大多数劳动者来说,最痛苦的是事情,还不是就业率太低,而是工资太低了。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一个人工作能养活一家子人。但是目前,由于工资太低了,而中国各种能收费的地方都使足了劲敛钱,所以一个教育部副部长说他们夫妇两人养活一个大学生都难!瞧,那就更别说全国人民,特别是生活悲惨的农民了。
农民在乡镇企业的工资收入,我不知道国家统计局是如何规定的,大概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那起码当有8000亿元规模,可能会归于农民的收入。但是城市里的所谓“农民工”,其工资收入总应当包括在“工资总额”中吧。而谁都知道,民工们的收入是非常非常低的,低得毫无道理!但是现在谁能提高他们的工资呢?没有人!
人们不会忘记报纸上盛传的美谈,温 总 理为农民工“讨工钱”。但显而易见,温 总 理不能给农民工“定工资”。那么,由谁来决定农民工的工资呢?那是黑 心的老板。
历史的规律是:只要工资由老板来定,那就肯定会是最低的工资,甚至是不足活命的工资。能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呢?令人遗憾的是,我没有见到今天的任何中国学者提出这个问题!我也没有见到任何酒足饭饱的国 家 官 员们说过这个事情!他们显然认为,民工的工资,当然是由老板来定,那是天经地义!
现在,人们显然不能把提高工资的希望寄托于国 家。因为对于绝大多数单位来说,国 家顶多能制定出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好了,这个低标准,也往往就真的是千千万万民工的实际收入。对于那些黑心肠的老板们来说,就这点钱,他们也是不愿意给的。在几个月前着名的王 斌 余案件中,王要讨还2000余元欠薪,包工头却只打算给他50元!
平心而论,这倒也不能完全怪国家无情无义,因为很多事情,国家已经够不着了,手臂已经太短了。中国已经不像改革前,那时大多数单位都是国家直接控制,国家若是决定涨工资,只消发个“红头文件”就行了。现在,不仅私企职工的工资国家管不着;就是国企,也往往是贪得无厌的高管CEO说了算。工人么,那不过是一群发不出声音的“人手”罢了。
目前,国家只有能力给国家干 部、公务人员涨工资。而现在,这种本来合理的动作,却使得企业的广大员工格外气愤。因为国家收了那么多的税!2003年2万亿元,2004年2.5万亿元,2005年3万亿元,一年又一年猛涨,但“国家干部”以外的人们,却是很难得分到一杯羹。由于工资涨不上去,所以,人们的气恼是正常的,于是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合理的公 务 员加薪,也反会使社会上更加人心动荡。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途径能够提高“被雇人员”的工资呢?
这个途径是有的,就是允许并保障工人向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只有这个工联主义政策,才能真正保障工人阶 级的经济利 益。我认为,历史上罗斯福新 政给予的“集 体争议工资”的权利,是真正解放工人阶 级的大宪章。19世纪的老 马 克 思及一代一代老****人曾梦想解 放 工 人 阶 级,他们没有做到。他们过于看重“政 治层面”,结果是工人和劳苦大众的政治斗争成果,几十年甚至几年后,往往就被“新一代”的政 治 统 治 者夺去,已经成了一个规律。对于工人阶级,政 治成果既失,经济权利也没有了。
公正地说,马 克 思在一生中都愤怒地指责对于工人的残酷剥夺。像他一样,在“被雇佣者”和“雇主方”这两个面,我内心的同情,也始终在付出血汗、并终日创造剩余价值的“被雇佣者”一方。我不明白,面对今天中国工 农大众的痛苦的脸,那些睥睨穷人而抱富人粗腿的、没有良心的中国学者还敢笑马 克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