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跳跃:从承包到控股
1998年4月,南大园乡政府开始了第一次资产分配,乡政府明确表示为感谢魏建军对长城工业公司做出的特殊贡献,将相当于长城工业公司权益净值中每年增长率200%以上的股本权益(占长城工业公司股本19.87%)授予魏建军。
同时,按照承包协议,魏建军有权获得从1994年开始长城工业公司10%的除税利润,这笔钱总数累计214万元,但魏明确表示不会拿走这份钱,而是转为5.48%股权,依此,魏建军获得长城工业公司25%的股权。
获得股权是承包经营转换为股东经营的标志,长城汽车的改革和重组就此拉开序幕。 南大园乡还公布一个非常开明的股权计划:乡政府持股65%,还是控股,但余下10%留给了职工,明确说给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暂时由工会管理。
1998年6月保定体改委批准南大园乡的计划,长城工业公司改制为长城汽车集团,1998年7月1日,长城汽车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900万元。
1999年8月,另一次机会来临,南大园乡政府基金会呆坏账严重,乡政府决定将持有的21%长城汽车集团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魏建军。表面上的解决财政困难之举,但确是很关键的一步:长城汽车集团控股股东已经变更为个人,魏建军拥有46%,南大园乡政府拥有44%,公司工会拥有10%。
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私有化过程看起来相当轻而易举,个人名义的股权控制完成了企业的变革,这在1999年,无论河北保定,还是在中国都是新鲜事。但今有理由相信,1998年的企业私有化还是需要很多幕后的安排,因为大家都需要一个精心设计的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