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定律,象牙筷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冯梦龙)
果然,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益收狗马器物,充仞宫室。……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身赴火而死.
为什麽事态会如萁子所言,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
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知道了普希金的伟大,因为我们都很喜欢他的那个《渔夫与金鱼的故事》。那个丑陋的老太婆,最初只不过想要一个新木盆。第一个愿望被满足之后,第二个愿望接踵而来。一个接一个,胃口越来越大。最后的结果,仍旧只有一只旧木盆。
世人的贪欲,不都是这样?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没有止境的。
君王的贪欲,更为可怕,因为他拥有无限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这里所说的商鉴,究竟要我们鉴什麽?
其一,一定不能有第一次.
第一次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一双筷子或一只木盆。只是大坝一旦决了口,洪水便会一泻而下。
看一看那些贪官,只要收了第一笔贿金,以后的事便不由他了。
只是,人的意志力是多麽薄弱。一旦坐上权力的交椅,有几个人能拒绝这第一次?
其二,整个过程是进行性的。
进行性一词是我从医学书中借用来的。像癌症,就是进行性的。不断地发展,不会中止,也不会逆转,一直进行下去。
殷纣王身边,虽有比干和萁子这样的贤臣,却无法劝阻他。依靠臣下的劝阻来制约至高的皇权,其有效性显然不足。所以,事态的发展有其必然性。
其三,其亡也忽焉.
《左传,荘公十一年》: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这里的忽字,意为迅速,突然。
洪水溃堤,转瞬之间,一泻千里。
李自成打进北京,一生事业达到巅峰。由巅峰而至于落荒而走,大起大落,也在转瞬之间。
殷纣王之后,两千多年,有周幽王、秦二世、陈胜、王莽、陈后主、隋炀帝、黄巢、朱温、李煜、李自成、洪秀全、蒋介石等,其亡也忽焉,何其多。
殷纣王,这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昏君、暴君、亡国之君,他给后人留下了什麽?留下了两个字,殷鉴.
无法节制的权力+无限膨胀的贪欲=殷鉴不远。
黄炎培先生曾在延安的窑洞中向毛泽东提起其亡也忽焉这样的历史规律,因此,有人将这个定律称为黄炎培窑洞定律.
第二定律,兔死狗烹定律
越王句践,为报仇雪恨,卧薪尝胆,精神非凡。但他的个人品质却非常糟糕。在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帮他筹划大计的两个功臣,成就大业之后,一个被杀,一个逃跑。
杀文种的时候,句践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它带到先王那里去吧。
有七种方法灭吴,应当很有智慧,却遭了句践的毒手。
此前,范蠡曾规劝文种,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范蠡之智,显然高过文种,终能免於一死。
兔死狗烹这样的事,历史上不断地重演。
能够吟诵《大凤歌》的汉高祖,也是小鸡肚肠。依赖韩信的军事天才,夺得天下。原说是与韩信共天下的,后来非但不共,还要了韩信的命。
倒是张良聪明绝顶,托言辟谷,躲到深山里去。刘邦一死,张良的辟谷秀也就谢了幕,照旧吃饭。
说到杀功臣,狠毒莫过于朱元璋。当年帮他打天下,战将如林。后来朱棣南下,朝廷居然派不出得力将领去带兵。幸好不是北边的蒙古人打过来,否则朱姓的江山,传到第二代也就败了。
赵匡胤说,吾终夕未尝安枕而卧。得了天下,却又睡不着觉,夜夜失眠,竟为何事?
天下汹汹,想要南面为王的野心家何其多。就是咱自家,当年黄袍加身,不也是个野心家?如此说来,野心家就睡在我们的身边。
老是疑神疑鬼,睡不好觉,搞得神经衰弱,以为真是狼来了,于是起了杀心。
这是一种思维定势,世人无论是谁,只要坐(抢)到这个位置上,总会不由自已这样去想。原本抢来的东西,难保不被别个抢去。所以,历史上兔死狗烹之事不断重演,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文革时期,我是一个逍遥派,一个观棋不语的看客。看来看去,看得多了,心里就非常佩服范蠡这个人。
那些造反派,开始时受压,可怜兮兮的。后来得势,内部就分为许多派别,彼此争斗不休。
几乎没有例外,一旦外部的压力消除,内部立刻就分化。
人为什麽会是这样,患难易共,富贵难同?
现在这些做生意的人,若是几个人合伙共同创业。开始的时候,兢兢业业,在艰苦环境中Gong同拚搏,尚能齐心协力。一旦家大业大,有了丰厚的利润,就会生出异心。彼此猜忌、龃龉,终至于分道扬镳。难道人的天性就是这样?
后人把范蠡的这个定律表述为,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自古患难易共,富贵难同。
第三定律,包围定律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论及天下兴亡之道,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奸臣和小人,虽为人所不齿,但他们在中国历史上却占有重要地位。皇朝的灭亡,国家的劫难,往往与他们有关。
《史记》中有《佞辛传》,《汉书》中有《奸佞传》,《新唐书》及其以后的《宋史》、《元史》《辽史》、《明史》等正史中都有《奸臣传》。奸臣在历史中的地位,史家不敢忽略。
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祸国六贼童贯、高俅、蔡京等,陷害忠良的秦桧,两面三刀的严嵩,无法一一列举。若能把他们聚集拢来,可以排列成大军,浩浩荡荡。只不过,这只大军不能用来上阵杀敌,他们所起的作用,就是包围.
鲁迅先生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几个包围的人们,围得水泄不透。结果,是使该猛人逐渐变成昏庸,有近乎傀儡的趋势。中国之所以永是走老路,原因即在包围,……。
这就是包围定律。
包围者不仅有奸臣小人,还有女人,像妲己、褒姒、以及文*中的白骨精。虽说女色亡国论是不对的,但坏女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却不容忽视。
将一块磁铁投入沙堆中,磁铁表面便会粘上些许铁屑,磁铁吸引铁屑,是因为存在磁场。
围绕着权力,也有一个看不见的权场.各种意有所图的人都会在权场中向着权力中心作定向移动。于是就有了包围.包围是客观存在的,在我们中国,有权力就一定有包围。
权力越大,包围就越厚。
一个皇帝周围,有三宫六院,无数的宫女(唐朝后宫宫女最多时可达数万人),无数的太监,无数的虎贲勇士,还有皇亲国戚,文臣武将。千军万马,铜墙铁壁,把一个寡人包围在当中。
寡人心里高兴,就要走出去巡视。但即便他真的走到了田间地头,也得不到真实。因为下面的人熟谙蒙骗之术。一切场景都是事先精心安排好的,滴水不漏,皆大欢喜。
鲁迅先生认为,猛人倘能脱离包围,中国就有五成得救。先生因此想作一篇《包围新论》,讲述包围脱离法.然而终于想不出好的方法来.
我那时就很悲观,鲁迅也如范蠡一样,是中国最聪明的人,居然想不出好方法。
后来听说瑞典首相出门不带警卫,上班乘公交车。心想,答案就在这里了,包围是可以打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