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8日晚,25岁的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被诊断死亡。胡新宇2005年硕士毕业后进入深圳华为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在4月底住进医院以前,他经常在公司加班加点,打地铺过夜。多天的抢救没能挽回这位劳累的工程师年轻的生命。
由于早期的管理体系不完善,加上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大,华为创业时期,员工经常需要加班加点。新员工报到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公司的小卖部去买垫子。1997年之前,这一行为在华为十分盛行。
胡新宇事件发生后,一时间,对于这种一直激励着华为人的“床垫文化”,外界颇多责难。但华为新闻负责人对《商务周刊》表示,早在2000年之后,华为员工就基本抛弃了垫子的加班功能,“垫子的功能已经变成午休了”。由于深圳四季都比较热,按照华为中午12点吃饭14点上班的规定,华为员工基本是利用垫子来进行午休。因此,华为最安静的时候除了晚上就是中午。胡新宇事件后,华为加大了对加班加点的约束,员工需要加班,必须得到批准。而且员工如果晚上进入公司加班,必须登记。
实际上,现在的华为文化已经很难简单被一种文化所囊括。在华为自己看来,华为的核心是艰苦奋斗,而比如床垫文化、狼文化等词语都是外界强加的概念。
《华为基本法》出笼
外界关于华为文化的最著名论断是——狼文化。
狼文化一直存在于华为早期创业阶段,只是没有被提炼出来。在华为内部,任正非对狼文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系统阐述,是1990年代初期任正非与美国某著名咨询公司女高管的一次会谈。
“那天整个是谈动物。任总说跨国公司是大象,华为是老鼠。华为打不过大象,但是要有狼的精神,要有敏锐的嗅觉、强烈的竞争意识、团队合作和牺牲精神。”吴春波对《商务周刊》回忆说。
已经在华为待了11年的吴春波是《华为基本法》的起草人之一。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授,目前担任华为公司高级顾问的他每年要在华为工作100天。
作为上述会谈的会议记录者,吴春波将会议纪要的题目整理成《建立一个适合狼生存的机制》,后来改成了《建立一个适合企业发展的机制》。他解释到:“任总对狼文化讲的不多,华为还是比较反感狼文化的提法。”
但后来狼文化还是贯穿到华为内部了。华为市场部甚至提出一个“狼狈计划”——狼狈一片,一线的是狼,其他职工是狈,提供相应的资源,一线和二线紧密配合。
在吴春波看来,任正非不喜欢给华为贴上一个鲜明的标签,至少任正非不想将华为的文化简单的归结为“狼性文化”。当时尚处在创业初级阶段的任正非,已经在艰苦中低头赶路了好几年,很想对华为过去的小胜和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行一个阶段性总结,但却一直处在“混沌”之中,直到《华为基本法》的酝酿和出台。
对于《华为基本法》应该是一部什么文件,一开始任正非自己也没有想明白,只是觉得华为这时已经需要一个类似于《香港基本法》的东西。
这个模糊的想法一开始是交给总裁办去做,总裁办把华为的主要文件,比如薪酬制度等放在一个夹子里再加一个封面,贴上一个条,上面写着《华为基本法》,交到任正非面前。但任正非说:“这不是我要的基本法。”总裁办主任问道:“那你要什么基本法?”任正非回答说:“我要知道还用你来做吗?我自己就干了。”
当时吴春波等人正在给华为市场部做考核项目,于是任正非决定“让几个人大的教授试试”。一开始吴春波也不知道任正非要的是什么,经过一天的讨论,只形成两点共识:一,基本法不是法,不能够写成法律;二,基本法怎么去起草,教授们基本上也没办法。
为此,任正非第一次敞开心扉,从个人经历等方面与起草者谈了整整三天,基本法总算破题了——华为要走出混沌,必须弄清楚三个问题:第一,华为为什么成功?第二,支撑华为成功的要素是什么?三,华为要取得更大的成功还需要哪些要素?而这一破题的结果,在无意识中已经接近了德鲁克提出的做一个企业的三个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吴春波认为,《华为基本法》的起草过程比结果更重要。“重要的事情不着急。三年起草,是一个灌输、认同和信仰的过程。通过这三年的不断折腾,每条大家都已经烂熟了,如果三个月拿出来,恐怕就是另外一个结果。”在他看来,《华为基本法》可以与1787年长达160多天的美国宪法的起草过程相媲美——是一次伟大的妥协。
1997年3月27日,历时三年八易其稿、103条的《华为基本法》最后一次审稿。至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部企业宪章或者说企业管理大纲正式诞生。华为和任正非完成了一次自我超越,走出了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