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给老友的建议是——在这间公司倒闭之前,赶紧炒了它的“鱿鱼”!
在一间没有前途的公司里,有必要再苦苦恋战吗?
给过失者一个翻盘的机会
不以“一事之成败论英雄”,这是对员工的莫大激励。
绝对真实的故事:一个21岁的青年,在踏入营销界后,他生平拉到的第一笔订单,就被人家骗走了10几万。毕竟是太过年轻,当时的他入道不深,又兼贪功心切,一心为做成那单生意,遂违反公司款到发货的操作流程,冲着国营商场这张“金字招牌”,就先将货物押送到对方仓库里。哪知客户早已设局等他“入套”,因时已中午,就说吃过饭就付钱。结果仅仅是在小饭铺里吃了一顿饭工夫,货物就已全部卸入仓库,连钥匙都锁上啦。客户故作为难状,说是礼拜六会计正好休息,等下周一上班后给你钱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你都可以想象得到:第二天,该青年再跑去仓库一看,里面已全空啦;商场也不认帐,说是那个物资经理卷货潜逃之举,纯属个人行为,他们概不负责。后来通过诉诸警方,才得以从商场拿到一批不值钱的杂货陈品,但至少还有10几万元钱就再也追不回来了。10几万元是什么概念?相当于该青年所在企业当时年利润额的近1/3强!而他本人那个时候的月工资,是100多元!
换作你是那家企业的老板,你待怎样处理这样一个犯下弥天大错、几乎要把企业拖入灭亡境地的员工?据说,在该青年向老板报告受骗情况后,后者既没有祭出“十八般武器”,也没有将青年逐出企业,甚至都没有骂他。有必要交代的是:13年后的今天,这家宽以待人的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而当年那位闯下大祸的青年,也已一路成长为该企业下属某事业部的营销老总,如今是家电界有名的“少帅”和2004年度中国最成功的营销操盘手之一。
对员工来说,管理者在其失败时向他伸出的一只手,比在他成功时你用两只手拍出的掌声,更容易让他感动。我们也常说,年轻人有失败的资本,年轻人的失败可以让他们走向成熟,年轻人应该犯年轻人应该犯的错误。问题是,当年轻人犯下大错误时,有几家企业,能像上述案例中的老板那样,肯以宽容之心原谅员工的过失,并继续给予机会呢?可以这么说,90%以上的中国企业只是激励成功,而不是鼓励创新和失败。这种传统的思维模式,其实恰恰制约了员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最终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我在这里积极鼓吹“员工应该犯合理错误”之说,并无为企业中的“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提供军火之意,更不是想要颠覆企业的各项惩处制度。相反,我个人认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后,企业当罚则罚,最忌拖泥带水;但同时,也须支持和谅解“合理的错误”:一方面要对那些没有犯错误、但也没有业绩的员工敲起警钟,另一方面,更应避免或减少将有错误、有缺点的开拓型人才打入另册。
何谓“不合理”的错误?一是违法,二是违背职业道德。如果有人敢在以上两方面“越雷池一步”,那就断不能容忍和姑息。
断了二次犯错的“活路”
凭良心说,现在的企业实在比过去难做得多,为确保组织稳定和有活力,一方面要纠正错误,另一方面还要鼓励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