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极端、钻牛角尖也是中国人的一个性格特征。原则性与制度性的极端被否定之后,灵活性就大行其道。比如,中国人在长期不能得到人人平等的环境时,天天叫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当下,这种平等的诉求往往不理性。当官的出事了,就一方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方面说民愤极大应当从快从重判处,法律就是我们讲的原则与制度,量刑是客观公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民愤不成因素,从重与从快也是多余的表白,甚至本身就是枉法。反过来,假设有一个遭受丈夫长年虐待的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把丈夫杀了,照理说只要不是出于正当防卫,就得杀人偿命,但这时就会出现很多民众主动为该妇女请愿、联名签字,最后的判决也就很轻了。这就是渴望原则性而用灵活性否掉原则性的感情用事的典型中国案例,是老百姓亲自参与制造的,是当权者糊涂允许的。所以中国既滥用原则性和灵活性,又缺乏原则性和灵活性。当今社会的价值扭曲、道德沦丧就是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混合浇铸的混乱性。所以,几乎同样性质的案子在不同的省份甚至不同的城市都会有不同的判决。社会如此,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细胞,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过分强调原则性或者过分强调灵活性的人,都是因为自我中心的需要,最终结果都是走向其对立的反面。
为什么有人总要强调原则性?为什么有人总要强调灵活性?为什么有的人一会儿强调原则性一会儿又强调灵活性呢?都是基于自身的需要。刚才案例中财务强调的原则性本身也没有多少错误,但若别人有其他的事情用制度跟他较真的时候,他会说制度不正确或者制度不合理难道还要按照制度执行吗?他会主动阻止,本身也没有错误,甚至我们讲他很负责任。但这就恰恰就是问题点,因为他就是原则,他说了算。从这个角度讲,坚持原则性或者制度性的同时,就是坚持他的利益,因为制度是他等代表所制订的,说白了,就是由他来灵活掌握,结果失去了公平性也就失去了原则性,自己因此走到了灵活性的反面。过分讲究灵活性的人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他说了算,这是根本。其实这就是原则性,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则。一不小心,自己也把自己从灵活性推向了原则性的立场,只是比较隐含,不仔细分析是不容易被外人发现。
强调原则性或者灵活性而能够强迫执行并畅行其道的人,代表的往往不是自己,而是幕后另有其人,原因可能是企业管控的需要。
原则性也好灵活性也罢,都是基于某种利益的需要,是看上去有话事权者代表组织在做事的需要,这个组织往往就是企业所有者(不是真正的组织,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已)。这一点可能是很多人不深思而看不到的。所以很多企业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财务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会招致怨恨甚至唾骂,尽管他们也是为了企业好,坚持以企业为家,不得不“多管闲事”,但他们内心的痛楚又有几个人理解呢?这不,关于派车的问题、关于可以报销的士票的问题等,当时相关人员都做出了新的制度,但相当长的时间都没有得到审批通过,老的制度就不得不继续运行,你能说是财务管理者的错误吗?但无论如何,这样做也有相关管理者的某些无奈,比如事务太多人手不足,相关管理者意识和觉悟不高等原因,至少“一刀切”能够达到企业管控的直接效果,只是“简单粗暴”了一些。从这个角度讲,员工消极、抱怨、抗争都是不明智的。既然在一个大家庭之中,相互理解,创造条件,才会改善,才会和谐。过分纠缠于企业存在问题的细枝末节的人,也不是能够推动企业变革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