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能认真衡量眼前利益与个人长远发展的关系,轻率离开有难得的培训锻炼机会的企业或稳定、熟悉的职位去谋求暂时的高薪、高职位。
4、对自已定位不准,总想另立山头做老板。由于营销人员总是在与“钱”与“老板”打 道,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这一原因在营销人员离职中所占的比例相当高。一个合格的营销人员和一个称职的贸易公司老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而很多营销人员就是不明白这一点,非要碰得头破血流才死心。
第三、社会方面的原因。
1、社会缺乏一个对营销人员的评价与约束机制,没有形成一种能获得企业和营销人员共同认可并愿意自觉遵守的“职业营销人”行为准则。一个普遍的事实是,企业在对新入职营销人员进行从业背景调查时,经常得不到友好的合作。这样就导致营销人员可以毫不顾忌地掩盖频繁跳槽的历史,在离职时也不必太多考虑“善后事宜”、想走就走,不必考虑在跳槽、离职时留给原企业的是“美名”还是“臭名”。此外,经济领域执法力度也有待加强。
2、企业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在人力资源上进行恶性竞争,哄抬营销人员价格,这也是导致营销人员不能安心现有工作,频繁跳槽的重要诱因。
3、营销人员是一类“通用性”很高的人员,因而很容易实现跨行业的流动,这一职业特征也是导致营销人员流动率普遍高于企业其他人员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何留住营销人员的心?
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导致营销人员“花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那么解决问题也须由涉及的各方共同做出反思与努力。
首先,作为企业一方,应作出以下努力:
1、树立人力资源市场观念,向营销人员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不要一味地凭主观意愿订薪酬,或者过份地强调企业内部的“平衡”。如其日后参与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倒不如早日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利用人才优势构筑竞争壁垒,回避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
2、确定营销人员薪酬中底薪与活工资的合理比例,要让营销人员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在解决好“留人”问题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合理的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3、注重企业的战略规划,要让营销人员看到企业远大的志向、目标与美好的前景,吸引营销人员主动牺牲个人短期利益、与企业同患难、共发展。
4、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出宽松的人文环境,要用制度管理人、监督人,而不要“以人疑人”;要鼓励营销人员创新和主动承担责任,改变“不得有过”的管理思想为“不得无功”的进取理念。总而言之,要造就出一种适合进取型营销人员生存、成长的人文氛围。
5、实施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人才储备制度,不断为营销人员设置更高的奋斗目标。建议对营销人员实行职称制,如助理营销员、营销员、助理营销工程师、营销工程师、高级营销工程师等;让有发展前景的营销人员在个人成就、经济收入方面都能有更高的奋斗目标,永远不要让优秀的营销人员感到在本企业“已干到了头”。
6、加强培训工作,满足营销人员的求知欲与上进心,并以此吸引并留住优秀的营销人员。营销工作由于工作性质所决定,一般都要求人员年轻、有知识、精力充沛。因此,适合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员大都具有较强的求知欲与上进心,而针对性的培训则能很好地满足营销人员的这一需要,从而可以起到对营销团队的稳定作用。既使是营销以外的人员,如果能让他们感到在企业可以不断地学到很多东西,那 么即使其它条件(如薪水)差一点,他们也是愿意长期留在企业的。再者,企业如果平时不注重培训和人才储备,在用人时就会感到无人可用,就被迫临时去高价“购买”。而高价“买来”的人才往往双方都缺乏了解,一般都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稍不留意他们又会以更高价格“卖掉”自己,或者因为适应不良症而被迫离开企业。而企业自己培养、逐步提升上来的人员一般对企业都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良好适应性,一般都不忍心为了蝇头小利或小小的不顺心就离开企业、落一个“忘恩负义 ”之名。因此建议企业在工作负荷、人员编制、培训费用等方面都要重视培训与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