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目的是要使资本增值,即使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此,出资人将企业委托经营者经营,以期通过经营者的经营和管理实现企业的目的。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能出现所有者(出资人)与经营目标的不一致,因此,出资人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才成为必要。
一、出资人财务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资本保全是出资人财务管理的首要目标。出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原始资本只有在能够保证其安全和完整的条件下出资人才愿意建立企业,以解决出资人资本闲置和社会就业等问题。出资人资本保全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出资人投出资本必须是在安全法律保障和可以控制的相关人员管理的条件下,才会建立企业并选择经营者经营。因此,确保资本安全,即确保出资人原始投入资本的安全不受侵害(包括侵占、损失)是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基础目标。
第二,出资人资本的保全不仅表现在出资人投入原始资本本身价值的保全,同时也包括了出资人投入原始资本最基本的增值,这种增值通常以国库券的利率来计量。也就是说出资人资本保全是既包括原始资本的价值也包括无风险投资中所应得的收益(无风险收益)。
第三,出资人投入资本保全的实现具有时间性。出资人从投入资本到收回投资并取得增值是一个时间过程。因此,出资人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期间内应当能够通过折旧或红利等方式取得投入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折旧价值加上无风险收益以及企业清算时剩余价值应当是出资人在企业存续期内所应得的资本保全价值。如果出资人无法在企业存续期内实现资本保全价值,则这项投资或企业经营应当说是一种失败。
(二)实现资本增值是出资人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出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根本目的不仅在于资本保全,其终极目标在于实现资本的增值。资本增值包括这样三个方面:
第一,资本有形增值,即出资人投资建立企业带来的超过原始资本和无风险收益之外能够确认和计量的价值。它包括了风险报酬和超过经营预期所实现的收益两个部分。资本有形增值通常可以通过数学的方法加以确认和计量,计算出它的具体价值额。
第二,资本的无形增值,即出资人投资建立企业所创造无形资产所带来的价值(如商誉、品牌价值等)。这些价值是指在会计报表以外由社会所公认存在的。资本无形增值通常可以由社会公认权威机构进行评估确认,而其实际价值一般须通过交易才能实现。
第三,其他方面的利益,如企业的社会荣誉、出资人本人的社会声誉以及知名度等。这种利益也应当计入出资人资本增值之内,只是它的计量和确认难度更大,但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出资人财务管理的目标不仅是资本的有形保全和增值,也包括了资本的无形增值。因此,出资人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既有有形资产的管理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也有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管理。
二、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内容
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既不能干预生产经营权,又必须维护出资人的资本权益,实现资本保全和增值。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可能使资本权益受到损害或减少,都应得到必要的约束;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为资本权益的保全和增值的,都应得到必要的激励。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可因出资人的要求,经营者的素质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等现实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