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洛阳涧西区联盟路洛阳某担保公司,于2008年10月注册。但注册三天后,出资800万元的法定代表人之一沙某从该公司借款1000万元,到09年5月,沙某本人归还公司854万元,但仍有146万元未归还。这种违反法律规定抽逃出资的现象并不少见。
张雪奎点评:此招所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二招:金蝉脱壳 空手套白狼
此招一般都是通过担保公司将客户的资金或保证金挪作他用,亏损或盈利都不归还给被担保公司。
1、垫资赎楼、挪用购房款。
在深圳“中天置业”一案中,深圳中天置业旗下的担保公司主要就通过客户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时签订了全权委托书,将卖房的巨额资金取走。
2、侵吞客户保证金。
2008年1月份,南通新飞纺织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城南支行申请贷款为240万元,期限6个月。为新飞纺织提供担保的是南通市青年创业担保公司。应青年创业担保的要求,新飞纺织以33.33%的比例,向青年创业担保提供保证金80万元,2008年7月22日,新飞纺织归还了全部240万元贷款本息。但在要求青年创业担保返还80万元保证金之时,对方人去楼空。
以10万元起家的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通过和多家企业公司签订融资合作协议,诈骗贷款保证金1605万元。
3、非法挪用企业的保证金和贷款资金。
这是“中科智”的一贯手法。如:北京银行不要求北京中科智缴存保证金,但是北京中科智却要求客户缴存5-10%的保证金,这样,北京中科智不仅不需要向集团“借款”,还能帮集团“融资”。
张雪奎点评:涉嫌诈骗、非法侵占财产、骗贷。
第三招:里应外合、勾结骗贷
1、内外勾结。北京华鼎担保骗贷案事发2009年2月底3月初,属于担保公司与银行人员合谋骗贷案,担保公司重金打通银行高管,以虚假按揭等方式骗贷7.08亿元。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涉嫌骗贷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8名为骗贷“放水”的银行干部一同受审。
2、假按揭。据北京华鼎案中办案检察官介绍,华鼎公司利用曾从事过二手房贷担保业务,手头有大量的个人客户贷款资料,就利用这些旧材料,编造虚假的购房事实骗按揭。在骗取的7亿多的贷款中,就有4亿多是通过这种手段骗得的。
3、骗取小企业贷款。在华鼎案中,胡毅等人算计,他们准备以小企业贷款的资金填补假按揭的窟窿,并预谋在小企业贷款1年之后,以小企业破产和清理不良资产等方式,使数亿元欠贷无疾而终,可谓神机妙算。
张雪奎点评:涉嫌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等。